士林王家+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聲明稿【95%住戶的權益,就在樂揚一念之間─變更(都市更新)設計吧!】 2011年8月6日 admin 發表評論 回應2011.8.4樂揚建設記者會: 【95%住戶的權益,就在樂揚一念之間─變更(都市更新)設計吧!】 士林王家+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聲明稿 一、100%住戶的權益,樂揚其實不靠強拆,也可以努力維護! 作為在地住戶,有權捍衛居住的公共安全! 目前文林苑都更案的癥結點,事實上並非多數同意、少數阻擋的問題。而是在於多數決障眼法背後,台北市都更處已經審議通過、就算有問題也已無行政裁量權可追溯處理的消防安全問?售屋網D。 過去五次公辦協調會過程中,士林王家屢次盼求的是政府出來主持公道,尊重王家意願將其排除於都市更新範圍以外、並監督建商落實修改規畫設計問題,為何政府置之不理? 以士林文林苑都更案為例,如果強行拆遷、而迴避該區交通、消防問題,恐怕只會迎來另一個台中阿拉夜店惡火。都市更新後,環境應該更好更安全,15層高樓、逾百住戶、3.3米 窄巷道,著實令人堪慮。 台北市政府應積極主動處理圍繞在該都更案種種疑雲,如:尊重居民不參與意願、交通消防規劃設計…等問題。 就技術 網路行銷層面而言,就算排除王家,都更仍可進行 [排除王家後仍符合都市更新單元最小面積標準] 王家兩戶都更難民,並非阻擋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無法進行的因素,就算依照王家意願,將其排除於都市更新範圍,該區都市更新單元面積是1923平方公尺 ,就算扣除王家兩戶共164平方公尺 ,現況仍然已達最小都市更新單元面積,可暢行無阻。與其簡化事因、轉嫁責任於堅持不走的住戶,不如仔細檢討都更案無法迅速推行的癥結,看清楚為什麼這些人不需搬走。 樂揚為了賺錢,所以卡住這個案子。 為了38戶著想,應該先依據消防局意見、並尊重採納王家意 西裝外套願,儘速變更都市更新 設計、趕快建了,就別再僵持硬要王家的地了吧。 2. [別用多數決的迷魂障掩蓋問題] 若以都市更新『美化市容』與『整體開發』的意義來看,更新單元應以整體街廓開發為基準,並根據居民意願有機地進行部分整建、部分重建。以文林苑都更案為例,實施者雖已進行過都更意願調查、且採納該街廓裡部分住戶不同意更新的意願、劃出範圍,例如郭元益大樓與同街廓屋齡逾50年的老屋等。唯獨王家不同意更新的意見,自始至終未被採納、未被列入紀錄,卻硬被劃入更新單元範圍。就文林苑案所劃範圍來看,同意都更的面積高達91.5%,不同意只有8.5%。但若以整 澎湖民宿體街廓來看,同意比例只剩57%,不同意比例高達43%(詳細比例與圖說,請參見附件、圈地遊戲製造多數決假象)。因此,所謂的『多數同意決』是混淆大眾視聽,掩蓋了居民們可選擇是否參與都更、如何進行都更的自主權」。 二、駁回之訴係欲申請撤銷樂揚之實施者資格。而非直接否認王家舉證資料之真實性 根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,樂揚建設在抗告說明中,以「依據上開自治條例第14條第2項規定,相鄰土地及其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表示不願加入都更,主管機關應予尊重」。 既然不願都更,主管機關就應予尊重,那麼為何王家同樣是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,他們也反對 居酒屋都更,為何仍被納入呢?樂揚建設則在抗告原因中說明,由於王家依土地分區管制規定,屬於畸零地,如果不加入都更,顯然「損人不利己且違反法令」,而且因為都更採「多數決精神」,所以王家必須配合多數人意見。 王家提供相關舉證資料可參見:http://pnn.pts.org.tw/main/?p=28993 之圖片與說明。 三、饒了這49.62坪 ,都更推進更順利 三年前才進行自宅整建拉皮的王廣樹一家人,以及屋齡不到二十年的王家阿嬸家,屢次透過都市更新爭議協調會表達其未被告知、且不願都更的心願,並針對其交通與消防問題提出質疑。居民王廣樹先生焦急地呼籲「我家房子三年前就已經整建拉皮過了、我阿嬸的房?系統傢俱l也只有十七、八年新,不想被強行加入更新,況且樂揚建設沒有我們的地,一樣可以都市更新,請政府高抬貴手,不要強拆我們」。 然而,依照〈台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〉第6條第4項,王家雖然是畸零地,但「地界線整齊,寬度超過第四條規定,深度在 十一公尺 以上者」,無礙建築設計與市容觀瞻,工務局得核准建照。換句話說,王家是領有合法建照的畸零地地主,未來就算需要改建,也不是問題。況且,如果樂揚建設如此在意王家無法單獨興建,為何不去關切同一街廓其他角的畸零地? 四、透天換大樓, 一坪 換 一坪 ,樂揚賺很大! 當建商與政府舉辦的協調會上,一切協調條件都只有錢、坪數與車位,而不願意 酒店工作聆聽「屋齡均二十年以下、已自立整建過的透天家屋,不想住大樓不願參與都更的心聲」,而政府也只是「依法執行」、受理實施者申請代為差除,我們質疑,未來都市更新,小市民能夠拒絕建商、或與建商談判更公平的籌碼究竟在哪裡? 同樣一份文,君不見開宗明示的「不‧願‧意」嗎? 樂揚出示的王家手稿公文,一開始就很清楚的表示王家不願意參與都更,在98年時王家的意願,樂揚建設沒聽進去不當一回事,時至今日,令人難過的是,樂揚建設開記者會出示此份手稿時,仍然刻意忽略王家不願意參與都更的意願。 王耀德表示:「當時政府寄一份公文來我們家,問我們對權利變換計畫的結果有無異議。家中長輩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,只好 房地產手寫陳情信,表達不願意的意願。如果真的硬要我們家的地,上面計算方法是大伯計算出樂揚透過我們這塊地,可以換得多少樓地板銷售面積。意思不過就是要他們知難而退。 樂揚提供"文林苑都市更新核定過程" 樂揚提供"與王家協調會紀錄" ↑由上列樂揚建設提供的資料來看, (1) 為什麼先前公聽會通知不需要正確寄發給住戶?只採發信主義(有發有算數,管他寄到哪裡去)? (2) 所謂的協調會,是在98.06.16公告實施之後才開始。預售屋都已經賣出去了,還要居民協調什麼? 永春居民OS: 這樣比起來,森業建設更有誠意,每次路過就算一次,總共“協調”了96次呢! 綜上,我們再次懇求樂 婚禮佈置揚建設,為了士林文林苑全數居民能夠幸福安全入住,請饒了王家、變更都市更新設計! 每個同意改建的住戶在期望都更核定後,都引領企盼著入住新家,但是他們絕對不會希望自己的快樂家園,是建築在別人的血汗與家園殘存的瓦礫之上。 另外,我們也訴請內政部營建署、台北市政府高抬貴手,迅行檢討、廢除「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」與台北市政府訂定的「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規定請求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補充規定」。 請勿以強拆手段,作為都更過程中,迫使居民同意的工具。「抽高房地、撕裂社區」絕非都市更新之原意。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膠原蛋白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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